《铝合金建筑型材第4部分:粉末喷涂型材》(GB523.4-2008)对粉末喷涂型材的质量要求如下:
(1)喷粉型材的牌号、状态和规格,西安铝合金门窗应符合《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:基材》(GB5237.1-2008)的规定。
(2)基材质量。喷粉型材所用的基材应符合《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基材》(GB5237.1-2008)的规定。
(3)化学成分、力学性能。化学成分、室温力学性能应符合《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:基材》(GB5237.1-2008)的规定。
(4)尺寸允许偏差。型材去掉涂层后,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《铝合金建筑型材第1部分:基材》(GB5237.1-2008)的规定。型材因涂层引起的尺寸变化应不影响装配和使用。
(5)预处理。基材喷涂前,西安铝合金门窗表面应进行预处理,以提高基体与涂层的附着力。化学转化膜应有一定的厚度,当采用铬化处理时,铬化转化膜的厚度应控制在200~1300mg/m2范围内(用重量法测定)。
(6)涂层性能。
1)光泽。涂层的60°光泽值应符合相应规定。
2)颜色和色差。涂层颜色应与合同规定的标准色板基本一致。使用仪器测定时,单色粉末的涂层与标准色板间的色差△E出≤1.5,同一批产品之间的色差△E≤1.5。
3)厚度。装饰面上涂层最小局部厚度不小于40μm。由于西安铝合金门窗挤压型材横截面形状的复杂性,致使型材某些表面(如内角、横沟等)的涂层厚度低于规定值是允许的。
4)压痕硬度。涂层经压痕试验,其抗压痕性不小于80。
5)附着性。涂层的干附着性、湿附着性和沸水附着性均应达到0级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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